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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证准备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3)高等学校非师范专业(含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本、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4)愿意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
(5)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单科不合格者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
二、教师资格一般申请手续:
(1)由学员在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各两份,两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填写学员登记表一份;
(2)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
(3)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4)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5)提交由学校、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开具的思想品德端正证明。持以上证书(证明)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试讲和面试,经审定及试讲面试通过者换发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条件:
 1、幼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2、小学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高等教育学历;
 3、初中教师: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高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职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高校教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对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参考教材:
1.学前:《学前教育概论》,蔡迎旗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学前心理学》,陈帼 眉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
2.小学:《小学教育学》,黄济、劳凯声、檀传宝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小学生心理 学》,李晓东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
3.中学:《教育学》(新编本)王道俊、王汉澜著,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第3版;《心理学基 础》,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合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
4.高校:《高等教育学》潘懋元、王伟廉 ,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5年9月第1版;《高等教育学》 薛天祥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4月第1版;《大学心理学》 赵鸣九 。